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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包括:水路货代(1)选择运输路线、运输方式和适当的承运人;(2)向选定的承运人提供揽货、订舱;(3)提取货物并签发有关单证;(4)研究条款和所有的规定;(5)包装;(6)储存;(7)称重和量尺码;(8)安排保险;(9)将货物运输至港口后办理报关及单证手续,并将货物交给承运人;(10)做---交易;(11)支付运费及其它费用;(12)收取已签发的正本提单,并付发货人;(13)安排货物转运;(14)通知收货人货物动态;(15)记录货物灭失情况;(16)协助收货人向有关责任方进行索赔。
根据与委托方订立的协议或合同规定,托运运费,或根据委托方指示进行业务活动时,货代应以通常的责任完成此项委托,尤其是在授权范围之内。如实---一切重要事项。在委托办理业务中向委托方提供的情况、资料必须真实,如有任何---或提供的资料不实造成的损失,委托方有权向货运代理人追索并撤销代理合同或协议。负保密义务。货运代理过程中所得到的资料不得向第三者泄漏。同时,也不得将代理权转让与他人。
固定费用标准德国运输法的新法令规定:收取固定费用货代,就其权利义务而言,托运运价,将被作为承运人对待。这一标准似乎为中国实践所否认。在太仓兴达制罐有限公司苏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太仓分公司、江苏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货损---案中,厦门到金华托运,原告太仓兴达制罐有限公司认为被告“太仓货运”收取了“太仓兴达”的包干费,因此原告与被告之间不再是货运代理的委托关系,而应当是货物运输报合同关系,被告应对运输途中地货损负责。
原告的这一主张并未得到一审及二审的支持。法官认为,在货代市场中,包干费是货代市场竞争的产物。货运代理人预收包干费已经形成惯例。庭---明的事实显示,太仓货运向本案航联公司支付的包括运杂费在内的费用已超过其向原告收取的包括包干费在内的费用。由此可见,货运代理人收取的包干费中,剔除代理---之外的费用,其性质实际上是代理人事先预收、事后---的费用。代理人为此亦承担了一定的市场风险。由此可见,被告向货主预收了包干费,并不因此而改变其货运代理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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